通知發文:伟德首页官网本科生出國(境)交流經費資助實施細則(2017年修訂)
時間: 2017-10-20 作者: 浏覽次數: 360
為加快推進“國内一流、國際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學建設,鼓勵更多的優秀本科生出國(境)交流,着力培養具有國際視野和國際競争力的高素質人才,根據《伟德首页官网資助優秀本科生出國(境)交流管理辦法(2017年修訂)》(蘇大教〔2017〕28号)文件精神,結合學校近年相關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資助對象
(一)我校拟參加學校或學院(部)組織的出國(境)交流項目、應邀參加國際學術交流活動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在校就讀期間拟自行聯系赴教育主管部門認定的國(境)外教育、科研機構學習交流,且按照學校有關規定保留學籍的本科生。
二、申請條件
(一)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在校期間無違法違紀行為;
(三)具備紮實的專業基礎,較強的學習和交流能力,綜合素質好,學習成績優良,無不及格科目,獲得學院(部)及以上獎勵或榮譽;
(四)具備良好的外語水平,達到留學高校學習設定要求。
三、資助标準
學校設立專項經費用于資助本科生參加出國(境)交流,資助分為全額資助、部分資助和資助補貼三種方式,具體标準如下:
(一)申請學生進校後已修課程平均績點在3.8及以上,家庭經濟困難,在校期間曾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或同時獲得國家獎學金與國家助學金。赴國(境)外交流學習一學期,資助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學費和規定學習期間的有關費用(包含夥食費、住宿費、注冊費、醫療保險費等,參照國家公派留學人員獎學金資助标準執行)。該類資助經費總額原則上不超過伟德首页官网本科生出國(境)交流專項基金年度投入經費的5%。
(二)申請學生進校後已修課程平均績點在3.3及以上或排名班級前20%,赴國(境)外世界排名前100名高校交流學習一學期及以上,可獲資助5萬元/人·次。
(三)申請學生進校後已修課程平均績點在3.3及以上或排名班級前20%,赴國(境)外交流學習一學期及以上,可獲資助3萬元/人·次。
(四)申請學生進校後已修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在3.0及以上或排名在班級前30%,赴國(境)外交流學習一個月及以上,可獲資助1萬元/人·次。
(五)申請學生進校後已修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在3.0及以上或排名在班級前30%,赴國(境)外文化交流不超過一個月,可獲資助0.5萬元/人·次。
(六)應邀赴國(境)外參加學術交流活動的,以實際發生的會議費、國際旅費予以資助,以0.5萬元/人·次為上限。
四、組織機構
伟德首页官网本科生出國(境)交流經費資助遴選工作由伟德首页官网本科生出國(境)交流管理工作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協調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五、遴選流程與經費發放
(一)時間:每年春季學期發布當年度出國(境)交流項目信息,并啟動申請與評選工作,原則上每學年集中評選一次。
(二)評選程序
1.學院(部)審核: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可向所在學院(部)提交《伟德首页官网本科生出國(境)交流經費資助申請表》、學業成績單原件、外語成績證明複印件等,各學院(部)進行審核并将審核通過的名單在學院(部)公示一周,無異議後報協調小組。
2.協調小組評選:評選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根據學校年度财務預算,結合學生申請情況、境外交流項目所需費用等因素綜合考慮,确定資助名額。
3.學校審定公示:協調小組将評選結果報分管校領導審定後予以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協調小組公布資助學生名單。
(三)經費發放
1.獲得資助學生須在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赴國(境)外交流學習。
2.參加一個月以上國(境)外學習交流的資助經費原則上在學生辦理出國(境)手續後發放資助經費的50%,學成回校後發放剩餘的50%;一個月以内的文化交流資助經費在學生學成回校後予以一次性發放。
六、其他事項
(一)學生出國(境)期間的學籍管理由教務部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二)學生須對自己在國(境)外的行為全權負責。若學生在國(境)外學習和交流期間沒有完成相應的任務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省或學校有關規定,學校将追回已經撥付的資助經費。
(三)學生申請赴國(境)外學習之前,應充分了解對方學校的課程設置,并對照我校的教學計劃,妥善安排學習計劃,報所在學院(部)備案。
(四)學生在國(境)外學習期滿後,按照《伟德首页官网本科生赴國(境)外大學交流學習的課程認定及學分轉換管理辦法(試行)》(蘇大教〔2013〕130号)的有關規定,完成課程認定、成績評定和學分轉換等工作,并向協調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
七、附則
(一)學生在校期間,可獲得本專項經費資助不超過兩次。
(二)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由“伟德首页官网本科生出國(境)交流管理工作協調小組”負責解釋,原《伟德首页官网本科生出國(境)交流獎學金實施細則(試行)》(蘇大教〔2014〕)18号)廢止。
一、資助對象
(一)我校拟參加學校或學院(部)組織的出國(境)交流項目、應邀參加國際學術交流活動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在校就讀期間拟自行聯系赴教育主管部門認定的國(境)外教育、科研機構學習交流,且按照學校有關規定保留學籍的本科生。
二、申請條件
(一)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在校期間無違法違紀行為;
(三)具備紮實的專業基礎,較強的學習和交流能力,綜合素質好,學習成績優良,無不及格科目,獲得學院(部)及以上獎勵或榮譽;
(四)具備良好的外語水平,達到留學高校學習設定要求。
三、資助标準
學校設立專項經費用于資助本科生參加出國(境)交流,資助分為全額資助、部分資助和資助補貼三種方式,具體标準如下:
(一)申請學生進校後已修課程平均績點在3.8及以上,家庭經濟困難,在校期間曾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或同時獲得國家獎學金與國家助學金。赴國(境)外交流學習一學期,資助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學費和規定學習期間的有關費用(包含夥食費、住宿費、注冊費、醫療保險費等,參照國家公派留學人員獎學金資助标準執行)。該類資助經費總額原則上不超過伟德首页官网本科生出國(境)交流專項基金年度投入經費的5%。
(二)申請學生進校後已修課程平均績點在3.3及以上或排名班級前20%,赴國(境)外世界排名前100名高校交流學習一學期及以上,可獲資助5萬元/人·次。
(三)申請學生進校後已修課程平均績點在3.3及以上或排名班級前20%,赴國(境)外交流學習一學期及以上,可獲資助3萬元/人·次。
(四)申請學生進校後已修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在3.0及以上或排名在班級前30%,赴國(境)外交流學習一個月及以上,可獲資助1萬元/人·次。
(五)申請學生進校後已修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在3.0及以上或排名在班級前30%,赴國(境)外文化交流不超過一個月,可獲資助0.5萬元/人·次。
(六)應邀赴國(境)外參加學術交流活動的,以實際發生的會議費、國際旅費予以資助,以0.5萬元/人·次為上限。
四、組織機構
伟德首页官网本科生出國(境)交流經費資助遴選工作由伟德首页官网本科生出國(境)交流管理工作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協調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五、遴選流程與經費發放
(一)時間:每年春季學期發布當年度出國(境)交流項目信息,并啟動申請與評選工作,原則上每學年集中評選一次。
(二)評選程序
1.學院(部)審核: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可向所在學院(部)提交《伟德首页官网本科生出國(境)交流經費資助申請表》、學業成績單原件、外語成績證明複印件等,各學院(部)進行審核并将審核通過的名單在學院(部)公示一周,無異議後報協調小組。
2.協調小組評選:評選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根據學校年度财務預算,結合學生申請情況、境外交流項目所需費用等因素綜合考慮,确定資助名額。
3.學校審定公示:協調小組将評選結果報分管校領導審定後予以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協調小組公布資助學生名單。
(三)經費發放
1.獲得資助學生須在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赴國(境)外交流學習。
2.參加一個月以上國(境)外學習交流的資助經費原則上在學生辦理出國(境)手續後發放資助經費的50%,學成回校後發放剩餘的50%;一個月以内的文化交流資助經費在學生學成回校後予以一次性發放。
六、其他事項
(一)學生出國(境)期間的學籍管理由教務部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二)學生須對自己在國(境)外的行為全權負責。若學生在國(境)外學習和交流期間沒有完成相應的任務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省或學校有關規定,學校将追回已經撥付的資助經費。
(三)學生申請赴國(境)外學習之前,應充分了解對方學校的課程設置,并對照我校的教學計劃,妥善安排學習計劃,報所在學院(部)備案。
(四)學生在國(境)外學習期滿後,按照《伟德首页官网本科生赴國(境)外大學交流學習的課程認定及學分轉換管理辦法(試行)》(蘇大教〔2013〕130号)的有關規定,完成課程認定、成績評定和學分轉換等工作,并向協調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
七、附則
(一)學生在校期間,可獲得本專項經費資助不超過兩次。
(二)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由“伟德首页官网本科生出國(境)交流管理工作協調小組”負責解釋,原《伟德首页官网本科生出國(境)交流獎學金實施細則(試行)》(蘇大教〔2014〕)18号)廢止。